关于2022年第二次部分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事宜的公示
摘要:
引题:
关键字:
按照省、市职称聘任有关规定,根据学校《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条件暂行规定》(筑幼高专发〔2021〕131号)文件要求和聘任有关程序,经个人提出申请、系部初审公示、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后,现将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人员相关材料审核情况予以公示(详情见附件),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1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可采取口头、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,反映内容事实要基本清楚。(如有需补充资料,请于2022年8月22日前把相关资料报送到组织人事部316室,逾期不补,视为自动放弃)
校组织人事部,电话:0851-82519011;
校纪检监察室,电话:0851-82519082。
校组织人事部
2022年8月17日
作者:
编辑:组织人事部